溫州市仰(yang)雙(shuang)片區中央涂單元A-04地(di)塊位于溫州市鹿城區(qu)雙(shuang)嶼街(jie)道,東接臥旗山,西(xi)臨雙(shuang)金(jin)路,南靠金(jin)灶(zao)中路,北(bei)鄰(lin)甌(ou)江路,地(di)塊總占地(di)面積約(yue)31055m2(合46.58畝)。根據(ju)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,確(que)定(ding)溫州市(shi)仰雙片區中央涂單(dan)元A-04地塊(kuai)為污染(ran)地塊(kuai)。根據調查結果,調查地(di)塊需啟動風險(xian)評估程序。我司根據(ju)調(diao)查(cha)階段檢(jian)測(ce)結果并結合現場采樣記(ji)錄,依(yi)照國家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對地(di)塊(kuai)污染進行危害識別,對石油烴(jing)(C10-C40)暴露(lu)量和污染物毒性(xing)/理化性質參(can)數進行評估,計(ji)算石油烴(C10-C40)的風險水平,推(tui)導污染物石油烴(C10-C40)風險控制值。
根據風險表征結果,土壤目標污染物為石油烴(C10-C40)的最大危害商超過人體可接受水平,風險不可接受。地下水目標污染物為石油烴(C10-C40)的的健康風(feng)險未超過人(ren)體可(ke)接受水平,風(feng)險可(ke)接受。
依(yi)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(kuai)土壤環(huan)境管(guan)理辦(ban)法》(環(huan)境保護(hu)部令 第42號(hao)),本地塊(kuai)后續需開展(zhan)治理修復(fu)或風(feng)險管控等系列工(gong)作。